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问题比较突出,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近期,国务院连续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已成为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重大的经济问题、重大的政治问题。武汉市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精神,紧密结合武汉实际,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一、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做好改革的顶层设计
今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和职能调整工作,为使我市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和工作尽快与上级对应衔接,全国“两会”闭幕后不久,市委、市政府就立即对全市政府机构和职能调整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抓紧将我市相关机构和职能调整到位,以稳定干部职工,避免观望等待。4月22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城市管理、文化、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职能的通知》(武文[2013]15号);4月28日,市政府又专门召开了由各区参加的改革动员会议,明确了我市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市级层面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和机构编制划转工作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分级管理和有关职能、人员编制调整划转工作,市编办积极与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部门进行了沟通协商。目前,市食药、工商、质监三个局的“三定”规定已经印发,对市一级的有关机构、编制和人员已进行了划转调整:一是将市工商局承担的全市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责和相关许可管理、市质监局承担的全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和相关许可管理及食品检验检测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二是整合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的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资源,形成统一的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三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相应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的编制和人员一并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稳妥推进各区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为顺利推进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强化各区政府对市场的统一监管,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决定将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管理体制一并调整,由市垂直管理改为市、区政府分级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改革要求,6月17日,市编委印发了《关于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实行市区分级管理调整机构编制的通知》(武编[2013]45号),明确将市食药、工商、质监部门设在各区的分局和基层派出机构以及相关事业单位,随职责整建制划转各区(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理。6月1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贾耀斌同志主持召开了体制改革调整工作会,市食药、工商、质监部门与各区(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都签订了相关移交协议,要求6月底前完成移交工作,从7月份开始,由各区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食药、工商、质监管理工作。(王龙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