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调整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衔接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近期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加快简政放权,促进依法行政,市编办研究提出了调整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企业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市编办网站(网址:http://www.zuigeilituan.com),进入首页左侧的“通知公告”点击“关于就调整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8186616@qq.com
3.通信地址:汉口沿江大道188号市政府大院市编办监督检查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
附件:取消和调整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8项) |
一、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2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权力类型 |
处理决定 |
1 |
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 |
市质监局 |
行政许可 |
取消 |
2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 |
市安监局 |
行政许可 |
取消 |
二、不列入的行政权力事项(1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审批类型 |
处理决定 |
1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 |
市国土规划局 |
行政许可 |
不再作为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权力 |
三、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3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审批类型 |
处理决定 |
1 |
“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准运许可证的核发 |
区林业行政
主管部门 |
行政许可 |
下放到各区,市级不再保留 |
2 |
“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
区林业行政
主管部门 |
行政许可 |
下放到各区,市级不再保留 |
3 |
对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违法行政的处罚 |
区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下放到各区,市级不再保留 |
四、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2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权力类型 |
处理决定 |
1 |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
市园林和
林业局 |
行政许可 |
新增 |
2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 |
市质监局 |
行政许可 |
新增 |
五、更名的行政权力事项(2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权力类型 |
处理决定 |
1 |
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及其产品的审批 |
市园林和
林业局 |
行政许可 |
承接“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准运许可证的核发”的审批内容,事项更名为“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准运许可” |
2 |
气瓶充装许可 |
市质监局 |
行政许可 |
承接“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的审批内容,事项更名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含气瓶充装)许可” |
六、合并的行政权力事项(3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权力类型 |
处理决定 |
1 |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
市园林和
林业局 |
行政许可 |
3项合并为1项,名称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2 |
城市园林绿化树木砍伐、移栽、修剪许可 |
市园林和
林业局 |
行政许可 |
3 |
古树名木的迁移买卖和转让审批 |
市园林和
林业局 |
行政许可 |
七、调整审批内容的行政权力事项(5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权力类型 |
处理决定 |
1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
市民政局 |
行政许可 |
承接“省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民办技工学校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内容 |
2 |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
市人社局 |
行政许可 |
承接“省级负责的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的审批内容 |
3 |
集体合同审查 |
市人社局 |
行政确认 |
承接“省级负责的集体合同审核备案”的审批内容 |
4 |
国内水路运输与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委 |
行政许可 |
承接“省际普通货船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发”的审批内容 |
5 |
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委 |
行政许可 |
承接“从事省际市际客运经营许可、从事省际市际道路旅客班线经营许可”的审批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