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区级综合行政审批改革的统一部署,江岸区在一季度初步实现审批条件材料规范到位、审批流程优化到位、审批与监管衔接到位目标。在此基础上,为贯彻落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要求,江岸区编办进一步加强与区行政审批局、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街道的统筹协调,从五个方面着力推进改革。
一、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对照“三个到位”目标任务,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实行受理环节和审批环节相对分离。发挥电子监察系统作用,落实监管日志备案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相关示范文本制度文件汇编成册,规范资料台账。
二、探索推进网上审批。对标“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和“网上审批为常态、网下审批为例外”要求,区编办会同区行政审批局考察学习先进城区及自贸区武汉片区的经验,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业项目审批流程,通过进一步减事项、减时限、减证明,为全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实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区编办、区行政审批局主动与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协作,成立对接专班,做好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督促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后,重点加强政策研究和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审批职能和人员编制划转调整的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其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重新印发“三定”方案。
四、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去年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收费清单,推行限时服务并向社会公布。推广应用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推动中介服务市场有序竞争,进一步提高我区行政审批效能。
五、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服务。深入街道调研,推进街道政务服务事项“零收费、零证明、全即办”,动态调整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指导清单,优化事项办理流程,打破信息壁垒,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努力实现辖区居民办事方便、高效。